客服电话:0755-82725527
欢迎光临深圳市尚泽公益基金会官方网站
深圳市尚泽公益基金会
首页制度信息详情
深圳市尚泽公益基金会

制度

首页制度信息详情

深圳市尚泽公益基金会舆情应对制度

发布时间:2019-02-16 浏览次数:354

  为进一步加强基金会舆情应对工作,提升信息公开水平,增强深圳市尚泽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,结合本机构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  第一条 舆情监测收集。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,加强对门户网站、微博、新闻跟帖,以及传统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,形成全覆盖的舆情监测体系,及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,通过与门户网站、以及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等相关平台核实衔接,做到不漏报、不迟报,实现舆情信息资源互通、互动、互助、共享。

  第二条 应对处置。按照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的要求,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综合防控体系。通过线下实际工作,及时妥善处置舆情反映的问题,回应社会关切。对处置不及时、应对不力,造成负面影响的,将予以问责。规范处置流程,健全舆情受理、反馈机制,定期通报处置情况。

  第三条 公开回应。健全信息公开、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,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,贯穿于舆情处置、回应的全过程,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。回应以事实说话,实事求是。发挥新闻媒体、网站的联动和互补,快速传播公益慈善信息,有效引导社会舆论。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、组织专家解读、召开新闻发布会、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,多角度回应,深层次引导。

  第四条 舆情回应工作原则。

  (一)公开透明原则。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,深入推进信息公开,正确对待舆论监督,做到不缺位、不失责。

  (二)分级负责原则。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,坚持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,注重源头防范、源头治理、源头处置,做到尽职尽责。

  (三)强化交流互动。及时公开热点,发挥舆情在传播信息、引导社会舆论、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。

  第五条 本制度由基金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
  第六条 本制度自基金会第一届第3次(2019年2月15日)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。

相关信息

深圳市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
深圳市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 2019-03-01  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2017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   深财法〔2018〕9号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...
深圳市尚泽公益基金会基金会合同管理制度
深圳市尚泽公益基金会基金会合同管理制度 2019-02-16 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尚泽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“基金会”)合同管理工作,防范合同风险,有效维护基金会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...
深圳市尚泽公益基金会 版权所有 ©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2077831号